巧用新三板挂牌企业溢价增资再减资节约个税 支持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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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某新三板挂牌公司于2015年7月挂牌新三板。2016年5月,该公司被香港上市公司收购,终止挂牌新三板。 溢价增资:某创业公司出资3,000万元,其中23.076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,超出部分2,976.9231万元作为资本公积。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:其中2,976.9231万元资本公积全部转增资本,各个股东按照原持有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所持注册资本,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 形式减资(名义减资、弥补亏损减资):注册资本由3000万减少至600万,按比例减少原股东出资额,款项没有实际给到股东,而是转入未分配利润。 以上这个案例究竟存在什么风险?如何借助挂牌前溢价增资、减资来节约个税,哪些风险需要规避,本期课程我们一起结合案例聊聊新三板中影响个税的注意事项。

课程大纲:

[视频] 案例解析某新三版挂牌公司的稽查案例 13分
[视频]增资、减资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分析22分
[视频]总结个税环节处理的几种主流做法9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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