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雷区——建筑集团内部资质共享带来的后果 支持APP
请选择您要的商品信息
价格:
99.00 /人 登录后查看优惠价
模式:
企业按数量
企业买断
个人购买
数量:
正式客户 有效期内可反复学习
确定 免费试看 取消
成为绚星企业大学企业用户即可购买 登录 注册

营业税时期,甲公司承揽一工程但无资质,便与有资质的乙公司签署合作协议,这种挂靠资质的情况非常常见。且目前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内的资质共享模式也都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,进销项税无法匹配,无法抵扣进项税;二是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,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,影响进项税抵扣;三是内部总分包之间不开具发票,总包方无法抵扣分包成本的进项税;四是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,实现分包成本进项税抵扣。 以上种种都是2016年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头等影响,更要命的是,营改增后原有的挂靠经营模式将受到致命的打击,会有哪些雷区,请听杨老师给你逐一分析

课程大纲:

[视频] 资质共享的现象与本质 10分
[视频]增值税的特点14分
[视频]纳税人至少应关注的涉税事项4分
[视频]雷区在这:虚开发票的影响26分
[视频]建议意见:关于资质与招投标的3分

相关课程
服务热线
400-928-6900